張貼日期: 2025-04-15 11:35:00 點閱:35
一、依據本府114年3月14日府授警刑字第1140078875號函辦 理。
二、案內策劃「識詐(宣導教育面)」、「堵詐(電信網路 面)」、「防詐(數位經濟面)」、「阻詐(贓款流向面)」及 「懲詐(偵查打擊面)」5大面向,中央成立打詐國家隊,本 縣成立
「打詐彰化隊」,相關作為如下:
(一)宣導教育 1、分齡分眾主題式反詐宣導成立「防詐宣導團」:發布 新聞:深入分析轄區被害民眾遭詐特徵及歹徒話術, 結合攔阻詐騙或偵破詐欺之案件,發布新聞及接受媒
體採訪,運用大眾傳播媒體提升民眾防詐知能。 2、結合金融機構即時攔阻詐騙案件 (1)推動「金融機構攔阻詐騙工作強化作為」:針對民眾遭詐騙匯款6大特徵,已製作「攔阻
詐騙匯款教 戰手冊」宣導短片,強化行員阻詐技巧,如成功攔 阻詐欺案件,將利用本府擴大主管會報等時機擇優 公開表揚攔阻有功人員,並由本縣警察局各分局行 文金融機構表
揚行員,另函副知各總行。 (2)加強攔阻約定轉帳:針對約定轉帳的詐騙案類,將 分析其可資辨識詐騙徵候的共通性特徵,結合金融 機構共同攔阻約定轉帳詐騙案件。 3、與地
政機關合作防制不動產詐騙 (1)與本縣地政處及轄下地政事務所建立橫向聯繫通報 機制 (2)接獲地政機關通報可疑高風險案件時,立即指派轄 區警察到場關懷提問及查處。 (3)處
理受騙民眾報案涉及不動產詐騙者,並填具「警 察機關與地政機關通報不動產詐騙案件橫向聯繫 單」,立即電郵或傳真該管地政局(處)轉送該管 地政事務所辦理特殊地建號管
制作業,暫停地籍異 動作業。
(二)偵查打擊 1、由警察局針對個案財損新臺幣100萬元以上之詐欺案 件,依據內政部警政署(下稱警政署)研訂之「偵辦各 類詐欺案件檢核表」及
「偵辦各類詐欺案件重點表」 內容,逐一檢視是否均完成查緝作為,詳查話務來源 96 6 及金流去向;立案偵辦詐欺機房、水房,澈底清查不 法資金流向,斷其金源。2、定期依
165反詐騙平臺提供之車手提領資料,分析提款 車手熱點,加強轄區易遭提領路段、時段及處所巡守 或埋伏勤務,落實可疑人車盤查,並針對轄內汽車旅 館等處所加強布建,積極
查緝幕後操控者,溯源查緝 詐欺集團核心,如發現有相同投資標的、涉案公司、 人員、帳戶,則檢附相關卷證,報請打擊詐欺犯罪中 心進行情資協作整合,聚焦打擊能量。
3、針對轄內旅館、民宿、出租套房及社區、大樓等出租 場所逐一清查,有無遭拘禁之人頭帳戶當事人,並向 上溯源,追查幕後集團首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