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03-11 16:32:32 點閱:194
一、申請對象
(一) 目前 設籍本市 且現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國中小、高中職(含進修學校)、大專院校、碩士班及博士班(不含選修課程、學分班)之 新住民子女且為在學學生 。
(二) 未曾領取過本計畫獎學金之學生。
二、申請條件
(一) 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或體恤他人等情懷,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
(二) 具藝術及美感能力,在 藝術 創作、發表及比賽等方面,表現優異者 。
(三) 具運動及體育專長,在校內外體育 活動及 賽事中, 屢 創佳績者 。
(四) 熱心 團體服務,積極於 人群 互動 從事公益 活動 ,具有 顯著 貢獻者 。
(五) 學術研究 ,積極向學 或 職業技能精進,具有正向學習 楷模 事蹟 者 。
(六) 其他 特殊 傑出 表現 足堪楷模, 可以作為學習 典範 者 。
三、申請方式: 自 1 14 年 3 月 11 日 起至 114 年 4 月 11 日止 受理申請申請者請填妥:
(一) 彰化市 新住民 子女 拔尖獎學金申請表
(二) 檢附 近三年內 「傑出事蹟證明文件」
(三) 三個月內 「戶籍 謄本 」 一份 含申請人、父、母之記事欄 、居留證影本(父或母已取得本國國籍者免附)
(四) 「 在學證明 」 正本 或蓋有當學年度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送交彰化市公所民政課王小姐受 理 彰化市 光復路 74 號, TEL 047222 141 1209 或 1 2 10
其餘申請細節敬請詳閱申請辦法及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