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4-08-09 08:08:00 點閱:666
轉知彰化縣政府 函
主旨:為配合「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辦法」,修正「彰化縣國民小學學生成績評量要點」,名稱並修正為「彰化縣國民小學學生學習評量要點」。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6月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1820號函辦理。
二、請依旨揭要點之修正內容,降低低年級評量次數、免計出席率假別等相關規定。
三、檢送旨揭要點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法規要點各1份。
四、相關電子檔已同步公告於本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lawsearch.chcg.gov.tw),請自行下載運用。